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是指负责一定区域内,对法律、法规、规章授权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和实施的机构。在中国,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:
1.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局:负责市场监督管理、价格监督检查、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。
2. 综合行政执法局: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,包括环境保护、城乡规划、国土资源、安全生产、交通运输、水务、林业、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行政执法。
3.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: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执法,如市容环境卫生、园林绿化、市政设施、城市规划等。
4.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:负责文化市场的行政执法,包括新闻出版、广播电影电视、文物、旅游、体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。
5. 公安综合执法局:负责公安领域的行政执法,如治安管理、交通管理、消防管理、网络安全等。
6. 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:负责资源环境领域的行政执法,如环境保护、土地资源、矿产资源、森林资源等。
7. 水利综合执法局:负责水利领域的行政执法,如水资源管理、防洪抗旱、水土保持等。
8. 农业综合执法局:负责农业领域的行政执法,如农产品质量安全、农业投入品监管、农村土地承包等。
9. 交通综合执法局:负责交通运输领域的行政执法,如道路运输、公路建设、水上交通等。
10. 住建局综合执法大队: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执法,如城乡规划、建筑市场、工程质量等。
不同地区可能存在不同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置,具体名称和职责可能会有所差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