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经费领拨关系和预算管理权限,行政单位预算管理通常分为以下几个级次:
1. 中央级次:这是最高级次,包括中央政府及其直属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。
2. 省级级次:包括省级政府及其直属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。
3. 地市级次:包括地级市政府及其直属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。
4. 县级级次:包括县级政府及其直属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。
5. 乡(镇)级次:包括乡(镇)政府及其直属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。
在这些级次中,预算管理权限和责任随着行政级别的降低而逐渐下放。例如,中央级次的预算管理通常较为集中,而乡(镇)级次的预算管理则相对分散,更多地体现了地方政府的自主性。
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和行政层级设置,可能还会有更细化的预算管理级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