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始凭证是记录和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,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。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项:
1. 凭证名称:如收据、发票、支票、收料单、领料单等。
2. 填制凭证的日期:记录经济业务发生的具体时间。
3. 填制凭证单位名称:填制凭证的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。
4. 接受凭证单位名称: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。
5. 经济业务内容摘要:简要说明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。
6. 金额:经济业务的金额,包括小写和大写。
7. 数量、单价和金额:对于有实物形态的物品,应注明数量、单价和金额。
8. 凭证编号:凭证的顺序编号,便于管理和查找。
9. 填制人签章:填制凭证人员的签名或盖章。
10. 审核人签章:审核凭证人员的签名或盖章。
11. 记账人签章:记账人员的签名或盖章。
12. 附件:与经济业务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。
这些基本内容是原始凭证的基本要素,不同的经济业务和不同的单位,可能还会有一些特殊的要求和内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