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伤期间的费用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类:
1. 工伤医疗费:包括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、住院费、药费、治疗费、手术费、康复费等。
2. 工伤康复费:工伤职工因工伤需要康复治疗时,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。
3. 伤残津贴:工伤职工因工伤致残,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,达到伤残等级的,按照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,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。
4. 生活护理费:工伤职工因工伤致残,生活不能自理,需要专人护理的,按照生活护理等级和当地居民生活费用标准支付生活护理费。
5.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:工伤职工因工伤致残,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一定伤残等级的,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。
6.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:工伤职工因工伤致残,达到一定伤残等级后,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。
7. 丧葬补助金:工伤职工因工伤死亡,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。
8. 供养亲属抚恤金:工伤职工因工伤死亡,其直系亲属可以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。
9. 劳动能力鉴定费: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费用。
10. 其他费用:根据具体情况,可能还有其他费用补偿,如交通费、伙食补助费等。
具体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可能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、地方政策以及用人单位的具体规定有所不同。工伤职工应当向所在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咨询具体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