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省法治宣传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:
1. 党的领导原则:坚持党的领导,确保法治宣传工作始终与党的中心工作保持一致,与国家法治建设同步。
2. 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原则:法治宣传工作要注重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,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普及法律知识,提高全民法治素养。
3. 群众性原则:法治宣传工作要贴近群众,关注群众需求,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,增强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。
4. 系统性原则:法治宣传工作要形成系统化的宣传体系,包括立法、执法、司法、守法等各个环节,形成全面覆盖、多层次、宽领域的法治宣传格局。
5. 创新性原则:根据时代发展和群众需求,不断创新法治宣传的形式和内容,利用现代科技手段,提高法治宣传的实效。
6. 实效性原则:法治宣传工作要注重实际效果,确保法律知识深入人心,促进法治观念的形成,推动法治实践的开展。
7. 全面性原则:法治宣传工作要全面覆盖各个领域,包括宪法、行政法、民法、刑法等各个方面,使法律知识普及到社会的各个层面。
8. 责任性原则: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明确法治宣传的责任,确保法治宣传工作落到实处,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。
遵循上述原则,贵州省法治宣传工作能够更加有效地推进,为建设法治贵州、平安贵州贡献力量。